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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用法律为孩子保驾护航,大化法院多措并举“控辍保学”

    信息发布者:蒙家小女
    2018-08-22 17:42:51   转载



    本期导读

   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“控辍保学”工作,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司法介入助力控辍保学活动,通过法律教育、思想动员等方式助推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,效果显著。

    开展巡回法庭活动



    案件情况

    雅龙乡蒙某某等5名被告因各种原因迫使子女辍学回家务工,剥夺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,为了使孩子能够重返校园接受教育,雅龙乡政府将蒙某某等5人告上大化法院,请求法院责令被告于9月1日前将子女送回学校完成9年义务教育,大化法院依法予以受理。

    宏伟村弄明屯罗某某,丈夫过世后,改嫁至镇西村弄地屯,小儿子在宏伟小学五年级,女儿韦某于2016年从雅龙中学辍学回家,据了解,女儿学习成绩不错,但母亲罗某某不想给女儿读书,想让她早早嫁人成家。

    还有胜利村弄常屯蒙某的家长蒙某某夫妇,盘兔村弄外屯辍学生蓝某婷、蓝某秀的家长蓝某某及接连几年都不进家门的妻子韦某,都存在不履行义务教育法、想让孩子早日成家的错误行为及思想。

    经法院审查,对5名被告,三个案件进行合并审理,并与8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。


    庭审现场

    开庭审理

    【县直各单位参加庭审活动】

       

    【围观驻足的群众很多】

    法庭调解

    在庭审现场,法庭对原、被告进行调解,对家长进行了相关法律宣传及批评教育,并让各位家长表态子女返校时限。

    【被告蒙某某等人】

    我们一定履行好法定职责,于9月1日将孩子送回学校,接受义务教育。”这是几位被告家长共同心声。


    开展义务教育宣传活动


    8月9日,在江南乡街头,大化法院的法官挂起了“大化法院进驻乡村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”的横幅,给过往的乡民们发放《义务教育法》及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宣传材料,乡民们也十分热情的积极领取宣传材料。


    法官们与乡镇领导干部面对面为群众讲解“义务教育法”、“控辍保学”、“未成年人保护法”以及家长应该怎么做等知识,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,力求把相关知识宣传到村村寨寨、家家户户。

    此次宣传覆盖了全乡,共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,为群众解答疑问40余次。 

    对辍学学生进行走访劝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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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辍学学生蒙凤林今年12岁,2016年随家人来到扶绥县一家木材加工厂打工。


    大化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韦明登在8月8日率队到扶绥县,深入辍学学生所在的木材加工厂进行走访。

    在木材加工厂里,大化法院干警耐心地给家长讲解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。让家长进一步了解“控辍保学”,法院干警不懈地努力下,家长和辍学学生深受感触,同意回校上学,并在承诺书上签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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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覃某是在校期间,向同学借高利贷还不起被同学威胁,感觉丢人而产生了厌学情绪,拒绝上学,整日游手好闲,父母对其深感头痛却也毫无办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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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了解情况后,法官立即做好覃某的思想工作,表示政府和学校努力排除一切阻碍学生上学的因素,希望他能重返学校学习,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,覃某的父母很感激大化法院和江南乡府的工作人员的关心,表示愿意配合工作,九月份一定送孩子去学校读书。

    大化法院通过多种方式、手段来为“失学、辍学”的孩子保驾护航,只是为了使他们能够接受到九年义务教育,享受到知识带来的好处。愿天下每一个孩子都能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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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村民评论
    木字李2018-08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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